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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胡云律师事务所编辑整理转载(胡云: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创始人、管委会主任、刑法专业委员会主任,执业律师20年,长期关注重大刑事案件的辩护及大型民商事案件的代理及非诉策划(四川沪云律师事务所:成都市建设路55号华联东环广场13楼)
胡云 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首席律师
山东高院案:行政机关无正当理由拒绝协助律师调查取证构成行政不作为
裁判要点
律师依法向行政机关调查取证时,行政机关有义务协助调查。 如果无正当理由拒绝,则构成行政不作为。
律师行使调查取证权应当在合理范围内,遵循合法性、关联性、必要性原则。 律师可以申请和获取的信息不应超出普通公民可以申请的范围。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五条:受委托的律师根据案件的需要,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取证,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出庭作证。 律师自行取证的,可以凭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调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承办法律事务的相关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海专业调查公司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十一)其他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构。 侵犯他们的合法权益。
案例索引
一审: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鲁15行初110号
二审: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21)鲁行中2077号
案件基本事实
原告周某某提起诉讼,请求被告冠县人民政府向周某某提供或者责令冠县消防救援大队向周某某提供冠消防素养(2020)第19号消防救援调查过程中产生的报警录音。 0010,警方调度视频、调查视频、审讯笔录及同步视频资料。 一审中,周某某变更诉讼请求为:撤销被诉复议决定,责令冠县人民政府重新作出复议决定。
被告冠县人民政府辩称:1、被告冠政复决字[2020]55号行政复议决定书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一)冠县消防救援大队未配合周某某及时向其提供涉案卷宗材料,构成行政不作为。 2020年11月17日,周某某律师受委托人冠县东风农业机械制造厂委托。 他带着河北律师事务所的介绍信、律师执业证书、冠县消防救援大队委托书,要求转让冠县消防救援证。 字(2020)第0010号火灾事故档案(包括但不限于所有纸质档案、报警录音、民警出警视频、调查视频、询问笔录及同步视频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律师自行调查取证,可以对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承担的法律事务有关情况调查。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 根据这一规定,周某某前往冠县消防救援大队调查与其代理案件相关的冠消防立字(2020)第0010号档案材料。 但冠县消防救援大队未能及时向周某某提供冠消防素养(2020)第0010号档案材料。 其行为影响了周某某律师的调查取证权利,已构成行政不作为。 (二)受理审查后的行政复议期间,冠县消防救援大队向周某某提供了涉案卷宗材料。 2020年12月18日,冠县消防救援大队向周某某发出《关于冠县人民法院调查函的答复》,并于2020年12月21日送达,明确向周某某表明愿意配合。
随后,2021年3月10日,冠县消防救援大队直接向周某某送达了冠县东固镇虎威汽车内饰用品店仓库“5.14”火灾事故调查文件(冠消防素养(2020)4号)。 0010)及现场照片,已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 2、被告的官政复决字[2020]55号行政复议决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 由于冠县消防救援大队已配合周某取回并提供了上述卷宗材料,客观上没有必要再要求冠县消防救援大队向周某提供,命令其提供也毫无意义。履行他的职责。 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被告确认冠县消防救援大队的行为违法,并无不当。 另外,被告的官政复议字[2020]55号行政复议决定书,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等法律的规定。和法规,程序合法。 标准成都律师:行政机关无正当理由拒绝协助律师调查取证,构成行政不作为,相关文件的送达具有法律效力。 综上,被告官政复决字[2020]55号行政复议决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 请求依法驳回原告周某的诉讼。